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经研究,现将2021年度专业技术基础岗位新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指标
(一)教师系列岗位指标
1、学院和科研平台的专任教师高级基础岗位指标
学校综合各单位现有教师规模、正(副)高比例及退休、调出等因素,核定各单位2021年岗位设置指标,详见《2021年专任教师新聘高级基础岗位设置表》。
2021年专任教师新聘高级基础岗位设置表
序号 |
单位 |
正高设置数 |
副高设置数 |
1 |
矿业工程学院 |
2 |
4 |
2 |
安全工程学院 |
2 |
3 |
3 |
力学与土木工程学院 |
1 |
1 |
4 |
机电工程学院 |
2 |
2 |
5 |
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 |
1 |
1 |
6 |
资源与地球科学学院 |
2 |
2 |
7 |
化工学院 |
1 |
4 |
8 |
环境与测绘学院 |
1 |
1 |
9 |
电气与动力工程学院 |
2 |
2 |
10 |
材料与物理学院 |
2 |
2 |
11 |
数学学院 |
1 |
2 |
12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1 |
1 |
13 |
经济管理学院 |
1 |
1 |
14 |
公共管理学院 |
1 |
1 |
15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1 |
16 |
外国语言文化学院 |
1 |
1 |
17 |
建筑与设计学院 |
1 |
1 |
18 |
人文与艺术学院 |
|
2 |
19 |
体育学院 |
1 |
1 |
20 |
煤炭资源与安全开采国家重点实验室 |
1 |
1 |
21 |
深部岩土力学与地下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 |
1 |
1 |
22 |
国家煤加工与洁净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
1 |
23 |
物联网(感知矿山)研究中心 |
|
1 |
24 |
低碳能源研究院 |
1 |
2 |
合计 |
27 |
39 |
2、单独为长期从事公共基础课教学教师设置的指标
2021年,学校为长期从事公共基础课(思政类课程、大学英语、体育、大学计算机基础、程序语言、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大学物理)教学的教师单独设置基础教学型(单列)正高岗位1个,单独设置基础教学型(单列)副高岗位2个。
3、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系列的岗位指标
2021年,学校设置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系列正高级岗位1个,副高级岗位1个,中级岗位6个。
(二)其他专业技术系列的岗位指标
2021年,学校设置其他专业技术系列正高级岗位1个,副高级岗位1个,中级岗位2个。
二、时间安排
基层学术组织评价:2022年1月9日12:00前完成;
校学术委员会评价:2022年1月19日前完成。
三、其他事项
1、通过学术评价聘任至相应岗位的人员聘期自2022年1月1日起算。
2、各基层学术组织的专业技术基础岗位新聘评审会议需提前3个工作日向学校进行报备,学校根据工作安排对基层学术组织的评审开展督导工作,对各基层学术组织评审推荐工作情况进行监管并抽检。评审会议应当做好记录,全程录像、录音,做到可查询、可追溯。评审实行封闭式管理,评审专家和工作人员不得对外泄露评审内容,会议记录和全程录像需进行保密管理,不得外传。
3、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教师[2017]12号)要求“高校职称评审过程有关材料档案妥善留存至少10年,保证评审全程可追溯。”各单位需妥善留存当年专业技术基础岗位新聘有关的材料,并按要求上报学校,以备上级部门抽查。
4、各单位于2022年1月7日前统计将申报人员评审费用缴纳至师资工作办公室(行健楼A211-2)。申报高级(含正高、副高)岗位评审费:500元;申报中级岗位评审费:200元;申报初级岗位评审费:80元。
联系电话:83590203、83590205。
人力资源部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