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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8-30 浏览量:

各学院(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19 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苏教人函〔201911 号)精神,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分上、下半年各组织一次。现将我校2019年度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高校教师资格认定范围包括: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基本条件,在我校专门从事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不承担教学计划内课程教学任务的人员及校外兼课人员不在认定范围内。

二、工作内容与时间安排

1916—922,申请人在工作日的7:00—24:00期间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请。在指定时间段以外申请不予受理。

2、申请人完成网上申报后,到所在单位人事秘书处登记并缴纳教师资格认定费(根据苏教财〔200395号文件精神,教师资格认定费每人150元)。各单位请于924前将认定费用和《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名册》、《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基本情况表》、《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安排情况表》等材料提交至师资办公室。

3、各申请人于926日—927日(待医院确认)早上7301030之间到徐州医学院附属医院(二院)的健康体检中心(10号楼4层)体检。具体时间安排要求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41010日前,各单位完成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等相关工作(由各学院自行组织)。

51017日至18,网报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地点:行政办公楼A211人事处师资办公室)。申请免试教育学、心理学人员需同时提供免试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材料报送及确认要求

1、请各单位924日前按以下要求将材料统一报送至师资办公室(行政办公楼A211室),相关电子版发送至:szb@cumt.edu.cn

1)《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名册》(纸质版、电子档)

2)《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纸质版)。正反打印,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粘贴照片,照片需和网上提交的、申报表上以及教师资格粘贴相片页上照片一致,到人事处师资办公室审核盖章后分发给申请人以用于体检。

3)《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基本情况表》(纸质版、电子档)。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各单位需成立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请教师资格人员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委员会一般由三至五人组成,主要职责是通过笔试、面试、试讲等形式,对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直接进行考察。

4)《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安排情况表》(纸质版、电子档)。根据工作安排,请将测试安排在928日至1010日期间。

2、请各申请者1017日至18日到师资办公室(行政办公楼A211室)进行现场确认,复印件使用A4复印纸单面复印。请相关要求及顺序如下:

1)照片粘贴页。该照片用于制作证书,必须与网上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人像比例合理,尺寸为33MM(宽)×48MM(高),冲印清晰。

2)身份证原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相关认证。

4)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

5)江苏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免试批复或相关证明材料。

6)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评价表;相应栏目均需由所在单位评议组组长填写分数、等级并签字。

7)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检表;(现场确认时,由师资办公室提供)。

8)公办高校编外聘用的教师和民办高校教师需提供的聘用合同书复印件和社保缴纳凭证,在编人员须由学校提供进编证明材料复印件(在编人员进编证明材料复印件由师资办提供,其它人员聘用合同书和社保缴纳凭证复印件需本人提供,社保缴纳凭证可通过“徐州人社”App的“业务办理”栏开具社保缴纳凭证)。

9)校教学管理部门出具的当学年内的教学任务书(附件3)或学工部门出具的专职辅导员证明;

10)将以上第(1)至(9)项材料按规定顺序排好后,不需装订,用曲别针或燕尾夹固定,并放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网申系统导出,一式两份)和相片粘贴页的后面,一齐装进材料袋中(材料袋粘贴统一封面),涉及“申请种类”或“教师资格种类”请填写“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3、相关表格材料详见附件1

四、几点注意事项:

1、请申请人在指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922日后网报系统关闭,不再进行补报名。

2、申请人提交的照片必须与网上报名照片一致。

照片必须由专业照相馆拍摄。不得使用艺术照、生活照、自拍照、翻拍照等,不得使用大头贴。

网上提交的照片须图像清晰,应为近3个月内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淡蓝、红或白色背景,无边框。

纸质照片大小为小二寸,人像比例合理,尺寸为33MM(宽)×48MM(高),由专业照相馆冲印,不能用电脑打印。

3、申报材料集中上报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后,不允许补、换,凡不齐全或不规范的,均直接认定不合格,申请人需等到下半年重新申请。

4、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免考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相关课程,须提供免试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5、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所需材料清单见附件2

  

  

联系人及电话:杜淳,83593018

师资办公室

2019830

  

附件1-教师资格认定常用材料.rar  

附件2-2019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清单.docx

附件3-教学任务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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