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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江苏特聘教授选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11-13 浏览量:


各学院、重点实验室,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特聘教授选聘办法》(苏政办发〔2017〕49号,本通知附件4,以下简称《选聘办法》)和省教育厅有关通知精神,现就我校2021年度江苏特聘教授选聘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2021年,全省共支持普通本科高校选聘江苏特聘教授120人,其中部属高校50人。

根据省厅分配指标,我校可推荐9人申报江苏特聘教授,其中校内在职教师不超过4

二、推荐条件

(一)岗位设置应服从服务于国家战略、江苏发展和学校需求,与重大科研项目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紧密结合,与优势学科、品牌专业、协同创新计划紧密结合,共同夯实“四大专项”建设基础,形成推动“双一流”和高水平大学建设的有效合力。

(二)各单位要按照《选聘办法》规定的条件,严把选人标准和质量。切实面向海外引进高精尖缺人才,国内应聘者达不到规定获奖要求(详见附件四第九条,如国家三大奖二等奖以上排名前三等)的,不推荐申报。

(三)推荐人选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已由学校聘任教授职务。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月1日期间引进到我校的海外应聘者,须有连续2年以上的全职海外教学科研工作经历。2020年1月1日以后引进到我校的海外应聘者,须有连续3年以上的全职海外教学科研工作经历。

(四)各单位在遴选江苏特聘教授候选人时要强化全职全时的要求,对不能全职全时到校工作人员一般不予推荐申报。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选聘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三、工作要求

各二级单位党委要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推荐人选的全面考察与把关,严格审核其意识形态倾向、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表现,防范意识形态、知识产权等方面的问题。

要严把选拔人选的质量条件,对从事应用研究及成果转化的人员,应着重考察其解决核心技术、重大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问题的能力;对从事基础研究的人员,应着重考察其产生具有重大影响的新知识新理论的能力;对从事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人员,应着重考察其形成创新性理论研究成果,引领和支持思想文化传承创新的能力。

四、申报材料和时间节点

(一)申报形式

申报材料经各单位汇总审核后报送,不接受个人申请。

(二)申报材料要求

1.各单位党委需提供推荐报告,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报告中应介绍推荐对象基本情况、阐述推荐理由,并对推荐人选的意识形态倾向、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表现进行把关;若推荐候选人超过一人,则应对候选人进行排序。原则上各单位推荐本校候选人不超过1人,非本校候选人不超过2人。

2.《江苏特聘教授推荐表》(附件1)以及附件材料。附件材料包括:附件材料目录(须标注页码);学历学位证书(海外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海外人员须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海外单位出具的学习工作等证明材料、留学回国人员录用审批表,专业技术职务证明,身份证或护照,相关证书的复印件;推荐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5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复印件和刊载杂志封面,以及推荐表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推荐表中列举的ESI、SCI、SSCI、E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由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出具,只需提供论文收录及引用检索报告,无需提供详细检索结果或列表);⑥在国外任职或在国内担任重要职务的任职证明;⑦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⑧学校与推荐人选签订的聘用协议或意向性聘用协议复印件(本校在职教师不需提供)。附件材料中,凡复印件均需学校人事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属实。《江苏特聘教授推荐表》和附件材料合并装订成一册,一式二份,A4纸双面打印,同时提交电子版。

3.《江苏特聘教授候选人科研、教学情况简表》(见附件2,一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4.《2021年江苏特聘教授申报人员汇总表》(见附件3,一份,同时提交Excel电子版)。

(三)材料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于2020年12月14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人力资源部高端人才办公室(行健楼A209-2房间),电子版发送至talents@cumt.edu.cn。

联系人:房坤

联系电话:0516-83590810



人力资源部  

2020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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