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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2020学年度教师国内进修访学计划的通知

时间:2019-03-01 浏览量:

学院(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矿业大学教师课程进修及访学管理办法》(中矿大人字[2014]3号)和《中国矿业大学关于调整教师四级岗位新聘学术研修要求的通知》(中矿大人字[2015]1号)中的相关规定,现把2019-2020学年度教师进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区间

20199月—20208月。

二、进修类型

1、课程进修:学习时间为半年。进修教师需系统学习三门课程(一门主修,两门辅修),强化理论基础。

2、访问学者:学习时间为半年或一年。进修教师需在导师指导下开展学习和工作,了解本学科学术前沿,拓宽知识面,提高教学科研水平。其中受聘讲师岗位的教师需在访学期间系统学习两门课程。

三、选派对象和条件

选派对象为我校在职在编且受聘教学科研相应岗位的教师,并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积极承担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等任务,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

2、须聘任在讲师或以上岗位。

3、曾获得过学校国内进修或访学资助,完成学习任务后,需回校工作满三年方可再次申请访学或进修。

四、接受单位要求

接受单位须是教学科研水平高、师资力量雄厚的国内重点高等学校或科研机构,一般应为“985”高校或中国科学院直属院所,国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教育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等。

访问学者的接受导师应具有正高级职称及指导博士研究生的能力,接受学科必须与教师本人所从事的研究方向一致或相关。

五、工作安排

1、个人填写《国内访问学者(课程进修)申请表》(附件1)递交到所在单位;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初步评审,有计划地推荐教师申报访学或进修。

2、《申请表》和《教师访学(进修)申请汇总表》(附件2)经院(部)长签字并加盖院(部)行政公章后,请单位于320前报送至师资办公室(行政楼A211),《汇总表》电子文档请发送至szb@cumt.edu.cn

3、学校组织评审,公布资助人员名单。

六、进修访学的考核要求

1、应遵守接受单位管理制度,按规定完成学习任务,取得《课程进修成绩单》或《国内访问学者证书》。

2、教师进修访学期间教学工作量可适当减免,其他业绩要求依据学校相关聘任及考核文件执行。

3、教师所在单位应密切保持与教师的联系,进行跟踪指导。每学期末,教师需以书面报告形式向所在单位汇报学习情况,作为年度和聘期考核的依据。

4、进修结束后一个月内,教师需在本单位开展专题讲座或报告一次,并将以下材料报送人事处备案。

1)课程进修:需提交1份学习总结及接受学校出具的《课程进修成绩单》。

2)访问学者:需提交1份研修报告及《访问学者考核表》、《访问学者证书》(复印件)。其中,受聘讲师岗位的教师还需提交接受学校出具的《课程进修成绩单》。

七、其他注意事项

1、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关于调整教师四级岗位新聘学术研修要求的通知》(中矿大人字[2015]1号)规定:19751231日(含)以前出生的申报教授(研究员)四级岗位的人员及体育学、中国语言文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等学科人员需具备连续6个月以上在国内“985”高校或研修的学科排在国内前五名的高校或中科院(社科院)科研院所或国外知名高校(或高水平研究机构)的学术研修经历。如申报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视同具备相同期限的国内学术研修经历:

1)具有国内其他高校或研究机构的博士后研究经历;

2)在校工作期间具有攻读国内其他高校或研究机构的博士或硕士学位的学习经历。

3)经学校“力行计划”等项目派出赴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的人员、执行援藏或援疆等任务的人员的挂职经历。

2、自20199月起,学校将课程进修学费资助标准调整为不超过5000元,住宿费不超过1500元。访问学者资助标准仍依据《中国矿业大学教师课程进修及访学管理办法》(中矿大人字[2014]3号)执行。

3、教师开展国内进修或访学必须经学校同意派出。

                       师资办公室

                   201931

附件1:访问学者课程进修申请表.doc
附件2:教师进修申请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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