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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专业技术基础岗位新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21-12-28 浏览量: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经研究,现将2021年度专业技术基础岗位新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指标

(一)教师系列岗位指标

1、学院和科研平台的专任教师高级基础岗位指标

学校综合各单位现有教师规模、正(副)高比例及退休、调出等因素,核定各单位2021年岗位设置指标,详见《2021年专任教师新聘高级基础岗位设置表》。

2021年专任教师新聘高级基础岗位设置表

序号

单位

正高设置数

副高设置数

1

矿业工程学院

2

4

2

安全工程学院

2

3

3

力学与土木工程学院

1

1

4

机电工程学院

2

2

5

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

1

1

6

资源与地球科学学院

2

2

7

化工学院

1

4

8

环境与测绘学院

1

1

9

电气与动力工程学院

2

2

10

材料与物理学院

2

2

11

数学学院

1

2

1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1

1

13

经济管理学院

1

1

14

公共管理学院

1

1

15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1

16

外国语言文化学院

1

1

17

建筑与设计学院

1

1

18

人文与艺术学院

2

19

体育学院

1

1

20

煤炭资源与安全开采国家重点实验室

1

1

21

深部岩土力学与地下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

1

1

22

国家煤加工与洁净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1

23

物联网(感知矿山)研究中心

1

24

低碳能源研究院

1

2

合计

27

39

2、单独为长期从事公共基础课教学教师设置的指标

2021年,学校为长期从事公共基础课(思政类课程、大学英语、体育、大学计算机基础、程序语言、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大学物理)教学的教师单独设置基础教学型(单列)正高岗位1个,单独设置基础教学型(单列)副高岗位2个。

3、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系列的岗位指标

2021年,学校设置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系列正高级岗位1个,副高级岗位1个,中级岗位6个。

(二)其他专业技术系列的岗位指标

2021年,学校设置其他专业技术系列正高级岗位1个,副高级岗位1个,中级岗位2个。

二、时间安排

基层学术组织评价:20221912:00前完成;

校学术委员会评价:2022119日前完成。

三、其他事项

1、通过学术评价聘任至相应岗位的人员聘期自202211日起算。

2、各基层学术组织的专业技术基础岗位新聘评审会议需提前3个工作日向学校进行报备,学校根据工作安排对基层学术组织的评审开展督导工作,对各基层学术组织评审推荐工作情况进行监管并抽检。评审会议应当做好记录,全程录像、录音,做到可查询、可追溯。评审实行封闭式管理,评审专家和工作人员不得对外泄露评审内容,会议记录和全程录像需进行保密管理,不得外传。

3、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教师[2017]12号)要求“高校职称评审过程有关材料档案妥善留存至少10年,保证评审全程可追溯。”各单位需妥善留存当年专业技术基础岗位新聘有关的材料,并按要求上报学校,以备上级部门抽查。

4、各单位于202217日前统计将申报人员评审费用缴纳至师资工作办公室(行健楼A211-2)。申报高级(含正高、副高)岗位评审费:500元;申报中级岗位评审费:200元;申报初级岗位评审费:80元。

联系电话:8359020383590205

人力资源部

2021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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