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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统招博士后中期考核的通知

时间:2019-12-05 浏览量:

各流动站、各位博士后:

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关于加强博士后队伍建设的暂行办法》(中矿大人字〔20184号)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统招博士后中期考核,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培养期(3年)将过半且未进行过中期考核的统招博士后。

二、成果期限

成果需为博士后培养期间的成果。

三、考核内容

统招博士后的中期考核考核以流动站和博士后所在单位为主,主要考核博士后的敬业精神及研究工作的进展情况,包括研究计划的实施、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研究中存在的问题及难题、下一阶段工作计划和目标等。

四、考核流程

1、博士后填写中期考核表,并报送流动站、有关单位。

2、流动站、二级单位完成统招博士后的中期考核,并报送中期考核表、汇总表以及相关附件材料。

3、学校审核、备案。

五、材料报送及其他

120191216日前,各单位将完善意见的中期考核表、汇总表以及相关附件材料等报送到人力资源部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联系人:张宁、杜淳;联系电话:8359020083593018;博士后管理办公室:行政楼A205

 博士后管理办公室2019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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